【本報訊】藝人陳冠希的姑姐陳湘琍被指向社會福利署申領綜援金時,涉嫌隱瞞一個有逾十八萬加幣(約一百卅二萬港元)存款與父親聯名的銀行戶口,從而騙取一萬二千多元綜援案,經審訊後她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不成立,當庭脫罪。陳離開法庭時表示現時是獨力照顧坐輪椅的兒子,其子昨亦有繼續到庭,她指若經濟得到改善,希望可聘傭人幫忙照顧兒子。她表示裁決反映「天地有正氣」,因本案是一名正與她鬧民事訴訟的家族成員,為了不想她出席該訴訟才向社署告密。
案件編號:KCCC 194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