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信託方式「打包」上市 毋須賣斷資產

【本報訊】和黃擬放售百佳,形式除了將整項業務賣斷外,有證券界認為,百佳能提供穩定而龐大現金流,若將百佳以商業信託方式「打包」上市,將可獲得較賣盤更好的價錢,和黃亦毋須將百佳的資產賣斷。

拆售後資金料用於內地業務

瑞信證券研究部董事梁啟棠指出,百佳業務提供強勁現金流與穩定回報,最適宜成立商業信託,取得的估值亦會較高。他指出,和黃將低增長業務拆售,並將所獲資金投放於其他高增長業務,已成為和黃近年的經營策略。今次放售百佳,與和黃在一一年將粵港碼頭資產以商業信託方式上市的情況一樣。

梁啟棠表示,隨着業務走向全球化,即使和黃不收縮投資本港的實際金額,本港業務佔和黃業務的比重亦自然會減少,他估計和黃在拆售百佳後,資金會用於拓展屈臣氏在內地的保健及美容連鎖店業務,以獲得更高的業務增長。

過去十年,商業信託已成為現金流及增長趨於穩定的企業鍾情選擇的上市模式,大股東亦能以較低的股權保持對業務的控制權,而新加坡更是不少商業信託選擇的上市地點,至於在本港性質與商業信託類似的合訂證券(Staple Shares),近年亦成為部分公司選擇的資產拆售途徑。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