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案證人表遺憾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辯方證人澳門新世紀酒店前行政經理林卓華昨續作供,他接受控方盤問時指,行外人雖認為賭場是洗黑錢好地方,但賭場會確保不涉洗黑錢活動,他對控方將賭場與洗黑錢畫上等號感到遺憾。他又指,百家樂屬幸運博彩,若以此來洗黑錢是相當冒險,是愚蠢做法。

「百家樂莊贏機會較大」

林卓華早前曾指,他知道被告楊家誠獲新世紀的賭廳賒數三千萬元,林昨解釋,雖然他只負責管理酒店,但他與酒店高層開會時有人曾提及此事。控方詢問林知否全球賭場是洗黑錢的好地方,林即表示這是行外人想法,他指現時澳門均是大型賭場,且在香港或美國上市,故會嚴格監管其操守。

林亦進一步解釋他認為以賭百家樂來洗黑錢是相當愚蠢的說法,因為「莊贏」的機會會較大,而且百家樂屬幸運博彩,結果是不可預計,故此,每次投注均相當冒險;他舉例指出,去年澳門賭場收入共三千億元,當中七成半來自百家樂,可見賭客投注百家樂是相當冒險。

控方另指,新世紀的賭廳曾於○四年十二月廿二日,四度發出無抬頭的現金支票,最終均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林估計是因被告要還款給賭廳廳主才要求發現金支票,但不知為何最終會存進被告戶口。控方指出,如還款予身在澳門的廳主,何以不用澳門幣卻反而開出港幣現金支票,林即時笑了一聲說:「證明你未去過澳門賭錢,因為基本上所有澳門賭場均用港幣作交易。」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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