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侵繳費靈客戶盜款 前臨記候懲

【本報訊】警方早前偵破繳費靈(PPS)用戶失款案,揭發黑客軍團入侵繳費靈用戶的電腦盜取個人資料,再經繳費靈,把連繫的用戶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轉帳至歹徒的馬會戶口,先後拘捕十九人,暫未有人被起訴。不過,粉嶺法院已審理首宗用類似手法偷錢的案件,案中曾當臨時演員的被告承認三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五日判刑。

據悉事主將繳費靈帳戶密碼儲存電腦內,其電腦也同時安裝了Foxy軟件,控方未確定被告如何取得密碼,並懷疑被告另有同謀。另外,截至上月底,警方就類似本案犯案手法拘捕了十九人,暫時未有人被起訴,也沒有找到新的受害人,已知的受害人任職教師和文員。

男事主損失逾萬

廿二歲被告楊耀龍於早前承認於四月卅日內分三次偷竊男事主林穎豪共一萬一千八百元。案情指廿二歲事主林穎豪於去年八月開立了一個繳費靈帳戶,並把其滙豐銀行戶口與繳費靈帳戶連繫,以繳付帳單。林於今年五月三日發現有滙豐銀行戶口有三筆款項被轉帳至馬會一個不知名的帳戶中,於是報警。

裁判官早前曾索取報告,原定昨日判刑,被告稱與感化官有誤會要求再取報告。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有計劃犯案,絕非一時貪心之舉,加上涉案金額不少,考慮判監,惟給被告最後機會,再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五日,准被告以五百元擔保外出。

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已全數賠償事主損失,控方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賠償給易辦事。辯方表示被告願賠償,因財力有限,希望以每月分期還款一千五百元,被告已後悔知錯,無再經常出街、打遊戲機及唱K,而母親患癌要定時到院覆診,他要照顧八歲弟弟,案發後更停止臨時演員工作,望可輕判。案件編號:FLCC 17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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