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檔戶違規改變用途,食物環境衞生署竟以雪櫃作違規標準。粉嶺聯和墟街市有檔主擅將檔位改作辦公室,遭揭發後被食環署發信警告;惟同屬該署管理的上水古洞街市亦有檔戶將部分檔位闢作辦公室,卻被指未有違規。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狠斥食環署標準不一兼執法粗疏,變相縱容檔戶違規經營,要求當局馬上釐清執法標準,以正視聽。
黃女士早前經過粉嶺聯和墟街市,發現有凍肉店租用數個相連檔位經營,甚具規模,但其中一個檔位竟改成辦公室,而非出售凍肉,每日皆有人在內處理文書,「點解街市都有辦公室?街市啲租咁平,容乜易畀啲大公司租晒嚟做寫字樓,到時仲點買餸?」黃女士期後又發現上水古洞街市購物中心出現同類情況,有凍肉檔闢出一角設置辦公室,質疑食環署有管理疏忽之嫌,「街市應該成日有人巡,究竟係改咗規矩定係政府唔理?」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聯和墟街市涉事檔戶的租約條款訂明,有關檔位只可售賣凍肉、經煮熟、處理、配製或加工處理的肉類及肉類製品,以及進口冷凍(冰鮮)家禽等用途。職員早前巡查時發現檔內沒有銷售上述貨品,亦無放置雪櫃等設備,已向檔戶發出警告信,飭令糾正。其後職員覆查時發現攤檔已放置凍肉雪櫃等設備作零售業務。過去一年,該署曾接獲兩宗有關上述檔戶更改用途的投訴,並已跟進及處理。
至於古洞街市購物中心的個案,發言人指涉事攤檔的租約條款亦訂明只可售賣凍肉,但職員巡查時發現檔內設有包括雪櫃的所需設備,認為檔位並無改作辦公室用途。
「明明兩個凍肉檔都間咗個辦公室,食環署點可以用擺雪櫃嚟做標準?唔通擺個雪櫃但唔賣肉嘅就叫冇違規?到底食環署有冇一套清晰啲嘅標準?」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食環署作為街市管理者,有責任按租約執法,並確保執法標準清晰、具一致性,否則即易墮入縱容違規陷阱。
北區區議員羅世恩則說,根據現時規例,食環署一旦發現檔戶違規,會先拍照、後發警告信,檔戶半年內警告滿三次以上才會終止合約,惟限期過後,警告次數不會累積,「食環執法嘅力度確實唔夠嚴謹,街市應該賣番街市嘅嘢,唔可能由得啲檔口畀人隨便改做辦公室。」羅要求當局嚴肅處理問題,以免街市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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