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批鬥同道 醜惡抗爭

有論者認為,應把抗爭手段與抗爭訴求分開,若抗爭是為正義,便不應拘泥抗爭手段;不應只顧批評抗爭手段激進,而忽略抗爭訴求。然而,抗爭訴求若是爭取公義,是否就可運用任何手段,包括不公義手段?

當今抗爭的訴求是「取消功能組別議席」,以及「特首真普選」。後者的「真」,有人說是不設候選人篩選,亦有人說是不可故意提高提名門檻來刁難某些欲參選人士。縱然這些訴求為多數市民認同,甚至視為理所當然,是否就可對推動抗爭者的不義手段,視而不見?

在全無真憑實據下,強指就政制改革與中央政府進行談判者乃「暗室談判」、枱底交易,是投共、出賣香港,我認為是含血噴人,更是惡意誣陷。以此煽動群眾情緒、重重打擊的卻不是共產黨、不是「保皇黨」、不是剝削打工仔的資本家,竟是二十多年來爭取民主立場至為堅定的「民主」派中堅分子,此種抗爭手段的隱藏議程,究竟是甚麼?

幾可肯定不是為「取消功能組別議席」及「特首真普選」。搞文革式政治活動,把「同道」鬥垮鬥臭,是否要讓自己獨領風騷?搞批鬥者,至今仍未清楚論述為何接受「一人兩票」便等同放棄終極普選?為何有了「區議會功能組別」必令將來更難取消功能組別?能否量化艱難了多少?若基本論述也欠奉,究竟憑甚麼不停批鬥他人?

若有人掛着民主「羊頭」,賣的卻是批鬥同道、唯我獨尊「狗肉」,旨為把道德高地與選票皆據為己有;若仍堅持把抗爭訴求與抗爭手段分開者,就只有白癡中的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