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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誘騙印傭性交 男子囚四年

【本報訊】已婚僱傭公司男東主涉藉詞替有背痛的印傭解降治病,分別在去年七月廿六日和卅日誘騙她兩度性交,被控兩項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非法性交罪,案件經審訊後昨在區院裁決。法官指,考慮廿七歲女事主的背景後,相信她不會捏造事件,接納她的口供,裁定五十六歲被告何家寶罪成;法官指女事主來自外地,文化上有差異,被告卻利用對方的軟弱及無知,乘機欺騙她性交,過程中更不用安全套,案情相當嚴重,遂判被告入獄四年以懲。

案件編號:DCCC 11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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