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官准歸還被告兩罐奶粉

【本報訊】海關實施「限奶令」打擊過量攜帶奶粉出境至今近兩個月,惟在案中針對充公奶粉數量的條文上仍有灰色地帶,裁判官與控方各持己見。引起爭議的兩宗相關案件昨於屯門法院處理時,控方表示索取律政司的意見後,堅持應充公案中所有奶粉;裁判官則指有關條文不夠清晰,認為「疑點利益」應歸被告,故裁定需向兩名被告各歸還兩罐「合法」攜帶出境的奶粉,其餘過量奶粉則充公,另外判二人罰款。

兩案被告分別是內地女秘書黃秋平(五十一歲)及飲食業經理施序民(四十二歲)。據了解,上述奶粉現時仍然被海關扣留,待上訴程序完結後才發還予二人。

對於會否就事件上訴,海關昨回應指會研究法庭的判詞,現時則繼續按法例執法。

案件編號:TMCC 1131、12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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