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僭建仍獲委審裁主席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孟達的豪宅單位四年前被發現有多項僭建物,但他竟一再獲政府繼續委任為上訴審裁團(建築物)其中一名主席,包括剛於去年十二月再獲續任,專門處理僭建上訴個案,十分諷刺。審裁團另一主席黃國桐認為,事件會破壞上訴審裁團公信力,質疑林孟達「其身不正,如何服眾?」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則促請政府取消林孟達的委任。

本身是律師的黃國桐坦言:「唔明白點解政府繼續委任林孟達做主席囉?咁肉酸!其身不正,如何服眾?咁樣會影響上訴審裁團公信力、威信、聲望。」他指審裁團有逾百名主席,來自法律界、認可人士及其他有公職人士,「多佢一個唔多,少佢一個唔少」,政府不應再委任林孟達。

議員促撤公職

不過,黃國桐認為,林孟達處理過的上訴個案,不會因此而受到法律挑戰。王國興也稱:「林孟達知法犯法、有法不依,由佢處理僭建上訴案件,會被公眾質疑,政府要考慮取消委任佢。」

上訴審裁團(建築物)共有百多名主席及三百多名成員,每次由一名主席及不少於兩名成員組成上訴審裁小組,處理就屋宇署命令的上訴個案。上訴審裁小組根據《建築物條例》成立,獨立運作。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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