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逾4500段春光片
涉案廿九歲被告周敬華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有違公德及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共廿二項罪,裁判官昨指需判予阻嚇刑罰,最終將他判囚四個月。
裁判官嚴斥被告指,眾女事主們雖不知被偷拍裙底,被告行為是間接傷害她們。官指被告被捕後揭露他表面上遵守教規,但實際卻作出偷拍行為;又指手機科技日新月異,此類偷拍案件與日俱增,故刑罰須具阻嚇性。另外,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案發後,已拆除手機鏡頭及不乘港鐵,但官則認為此法並非能解決問題,奉勸被告須接受專業治療。辯方又指被告事後再看涉案照片後感到十分羞愧,父母亦感到羞辱,惟父母及拍拖四年多的女友均對他不離不棄。
案件編號︰STCC 44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