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不高的男子投身電器銷售行業後默默耕耘工作,前年更獲受聘到中環國金的蘋果旗艦店工作,前途一片光明。但當初嫌他窮嫌他沒出息的「港女」女友,知悉他已上車買樓後與他復合,他為了支持女友揮霍的生活,除替她「孭起」廿萬元卡數外,又花費數十萬元籌備盛婚禮。月入只得一萬九千元的他難以支持下,乘工作之便監守自盜,於一個月內偷走四十套iPhone變賣套現,最終被揭發,丟了工作之餘,未能共患難的女友亦即時失蹤,他為此抑鬱成疾,並惹上官非,前途盡毀。
報稱售貨員的廿八歲被告簡紹基,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六月間於中環國金的蘋果旗艦店內,偷竊四十套iPhone 4S手機,總值約廿六萬元。裁判官即時將他收押至四月廿六日,等候其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始判刑。案情指該店主管發現手機存貨的數目有異,翻查閉路電視錄影見被告形迹可疑遂向他查問,他和盤托出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時揭露被告犯案因由。指他中五畢業後投身電器銷售行業,前年六月受聘到蘋果旗艦店。去年初因家人傾囊相助令他買樓上車後,終獲分手兩年、唯一與他有肉體關係的女友青睞,應允復合,被告亦因此要借款替女友清還廿萬元卡數,惟「物質」女友仍難改揮霍習慣。復合不久二人已談婚論嫁,惟籌備婚禮預計花費數十萬元,月入一萬九千元的他,供樓已耗七千元,另外須滿足女友的物欲及還卡數,令他造成沉重財政壓力,被告因不想加重患重病父母的負擔,遂以身試法解決財困。
在被告被捕後,其女友即時劃清界線,要跟他「分開冷靜下」,一星期後更自動失蹤,被告此後亦未能成功跟她聯絡上,他最終被診斷患上焦慮抑鬱症。被告父母及姊姊則對他不離不棄,昨撰信向法庭求情,力陳被告孝順顧家,亦無不良嗜好,自父親○五年進行心臟大手術而結束凍肉檔生意後,被告更負起照顧一家的責任,強調他犯案只是一時行差踏錯,家人亦願向蘋果店作出賠償。
記者昨往被告報稱的深水埗住所查訪,單位無人應門。據附近街坊稱,被告約於一年多前與女友同住上述單位,但早前已遷出。街坊又指,被告家人來探訪時曾透露,被告女友曾向「大耳窿」借款,但被告單位則未見有任何人上門追債。
案件編號:ESCC 123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