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流傳政府去年自舊總部遷移至新政府總部時,所銷毀的文件,足有三幢八十八層高的國金中心二期嘅高度,有位議員回憶曾於特首曾蔭權任內,質詢政府銷毀了多少檔案,當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林瑞麟說,只涉及政府內部日常運作的程序文件。
然而,後來卻證明這些文件包括曾蔭權出訪外地時超越規定入住酒店豪華套房的「貪腐紀錄」!嘩!咁仲成世界,咁近紀錄嘅檔案都消滅於未萌芽時!難道銷毀咗等於乜事都冇發生過?眾所周知,妨礙目標實現的時候,法律就如同一紙空文!貪曾涉及貪腐嘅劣行,廉署查咗大半年屁未放過一響,難道就係因為冇咗紀錄?
魯迅說過,謊言和假話愈來愈多,中國的文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瞞」和「騙」的文化。如今,貪曾連「貪腐紀錄」檔案都消滅了,連瞞和騙的過程都慳番,懶得佢個衰樣啊!
清朝貪官王亶望,據云收受銀子有個規矩,就是下屬送銀子不能讓他看見,否則他是不收的。行賄的人就把銀子放到酒壜裏,放到菜筐裏,或者通過看門人送交,王亶望和他的屬下自然心知肚明。
如今,曾爵士更進化至「毀屍滅迹」,把見不得光的貪腐劣行悉數銷毀,乾手淨腳,自然不怕你甚麼《春秋》義理,不怕你甚麼「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銷毀了貪腐紀錄就等於白過白紙?也難怪貪曾人走後依然逍遙,何需有絲毫敬畏之心,在朝在野仍可為所欲為,ICAC冇符?那只好等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