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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披露治療風險 視遺漏需負刑責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事件揭示本港對醫學美容監管不足,今次諮詢文件中,當局舉例指若醫學美容集團向顧客推銷移植幹細胞服務,但無披露治療風險,可被視為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在新修例下屬觸犯誤導性遺漏罪行,需負刑責,但條例要待明年第二季才生效,亦無追索權,意味當局不可引用新定罪行對DR事件展開調查。

美容業人士則促請當局為傳統美容業發出一份「專屬」指引,以免業界誤墮法網。

美容業促訂專屬指引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對修例能打擊不負責任的醫學美容療程表示歡迎,但促請當局為傳統美容業發出一份「專屬」指引,因美容業與其他服務業不同,若指引太抽象,憂慮業界易墮法網:「點先算威逼銷售手法無客觀準則,做生意做到坐監都幾可怕。」

他坦言DR毒血針事件後,消費者對醫學美容有戒心,傳統美容亦受拖累,他歡迎修例打擊不負責任的服務,但修例與執法指引同時適用於運作模式有異的不同服務業,日後執法勢多爭拗,促請當局發出專為傳統美容業而設的指引,以免業界到犯錯需簽承諾書甚至遭檢控時才知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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