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聲此起彼落 專營權貽患無窮

繼兩間電力公司和九巴之後,大老山隧道又向港府申請加價,平均加幅一成一,理由是利潤回報率低於預期。較早前,東區海底隧道以同一理據申請加價,交付仲裁才被否決,專營權設定的回報率上限,已成為私營隧道謀取暴利的護身符,輪流申請加價,挑動民怨,為港府管治添煩添亂,貽患無窮。

與其他私營隧道一樣,大隧亦是採取BOT(建造、營運、移交)模式,擁有三十年專營權,當年預測回報率百分之十三點零二。港府的如意算盤是批出專營權吸引財團投資,給予合理回報,毋須投放公帑,長遠而言,港府更可無償收回行車隧道,紅磡海底隧道是專營權模式的成功例子。然而,隨着近年香港經濟環境改變,低通脹年代來臨,當年的合理回報,今日已變成不合理。事實上,大隧並非無利可圖,去年純利達一億八千九百多萬元,申請加價原因是賺得少,大隧追求專營權容許的回報,即使合法,卻違背民情的合理期望。

隧道公司加價,將會產生骨牌效應,除了使用隧道的公共巴士首當其衝,貨運物流業也受影響,經營成本增加,不論是巴士票價,或是營商成本,最終都會轉嫁至市民身上,掀起公共事業加風。無疑,行政會議有權減低專營權隧道的加價幅度,甚或否決加價,但過去的經驗顯示,港府受制於專營權合理回報的條款,即使交付仲裁,也是輸多贏少。較早前仲裁否決東隧加價,港府勝回一仗,問題是,隧道公司愈接近專營權屆滿期,以未達合理回報為由申請加價的次數也愈頻密,專營權將於四年後屆滿的東隧,已一再作出示範,大隧專營權尚有六年,可以預期,日後仍有機會再次申請加價。

港府過去獨力投資基建,掌控營運權,收費低廉,上世紀六十年代建造的獅子山隧道,劃一收費八元,遠低於同是連接九龍市區與沙田的其他私營隧道,足證以專營權模式發展基建,利少弊多,更難脫官商勾結之嫌。多年來,社會各界早已建議港府回購隧道,結束專營權,雖然要動用大量公帑,但收回隧道,港府透過調整收費,甚或免費開放,調節車流,解決交通擠塞,長遠節省的社會成本,有助促進內部經濟,更可一勞永逸解決隧道輪流申請加價引起的爭拗。○八年金融海嘯,經濟低迷,私營隧道市值下跌,便是回購良機,可惜港府對有關建議充耳不聞,錯失回購良機。與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年前由市政府出資回購中資銀行擁有的梧桐山隧道,再開放免費通行,市民稱便,可見回購隧道事在人為,問題只在官僚是否以民為念。

事實證明,港府過往以「建造、營運、移交」的專營權模式推動基建,並不符合社會利益,反而自製管治炸彈,每次處理有關的加價申請,都難免掀起爭議,招致民情反彈,管治永無寧日。實際上,港府坐擁六千多億元財政儲備,加上稅收,公帑完全有足夠財力投放基建,毋須假手於人,批出營運權,形同把市民利益交到唯利是圖的財團手中,自陷官商勾結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