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皇發陳鑑林 未拆僭建物

【本報訊】剛成功連任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的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及委員陳鑑林,去年先後被揭寓所僭建,兩人均承諾一旦證實違規,會將僭建物拆除。事隔超過一年,兩人寓所的僭建物至今紋風不動,其中陳鑑林聲言去年中已根據「新屋小型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故不主動拆除僭建物。不過,屋宇署其實早於去年八月向陳宅發出清拆令,並將物業「釘契」,根本不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

政界去年刮起僭建風暴,多名高官及立法會議員被揭寓所僭建,其中民建聯議員陳鑑林位於沙田坳道的村屋,被揭在天台僭建玻璃屋及門前僭建花槽。經民聯議員劉皇發位於九龍塘的獨立屋,亦被揭天台有僭建物。有關僭建物至今仍然存在。

物業釘契 不合申報資格

陳鑑林解釋,去年已按申報計劃向屋宇署申報其寓所僭建物,故不會主動清拆:「咁多僭建物,點解得要我拆?」但資料顯示,陳宅已遭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並將物業「釘契」,不合資格參加申報計劃。屋宇署發言人證實,已被「釘契」的業主無資格參加計劃,又指申報限期延長後,暫未就已提交的申報個案進行分析,故未知有多少同類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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