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對手申報巨細無遺

【本報訊】民主黨何俊仁在特首選舉中接受捐贈的申報書,僅籠統列出接受民主動力及民主黨的捐贈,但其對手唐英年及已當選為特首的梁振英則不論捐贈者捐款額多寡、是現金、支票或服務均清楚申報捐款者資料,對於價值一千元以上的捐贈,亦全部依例附上收據證明。

本報到選舉事務處翻查文件時發現,唐英年及梁振英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的資料顯示,兩人分別獲得約一千一百二十九萬元及一千四百八十四萬元的捐款。

兩人除列明現金、支票等捐款的捐贈機構或人士的資料外,連獲贈物資亦巨細無遺一一申報,包括梁振英三月時獲捐贈的廿八元雜誌、唐英年於一月獲贈價值五元的定驚茶等。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收到一千元以上的捐贈時,不論是現金、物品或服務均須向捐贈者發出收據,唐英年和梁振英的申報均有一一照做,唐英年所用的是選舉事務處劃一格式選舉捐贈收據,而梁振英所用的則是其個人競選辦公室的捐贈收據,格式與選舉事務處的相若,惟更清楚列明捐款是透過現金、支票或是電子轉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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