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梁淑貞因學校帳目問題被廉署調查起訴,連帶由她創立及擔任校監的基督教臻美秀華幼稚園亦受連累,被稅務局剔出「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名單」,房屋署決定不再以優惠租值續租單位予該校,更一度下達逐客令。房署昨稱會改以市值租金與辦學團體商談原址新租約。至於梁淑貞的校監身份,暫未被撤銷,但教育局會根據《教育條例》處理校監任命,例如已停止執行職責之校監,當局可撤回對該校監的批准。
基督教臻美秀華幼稚園位於觀塘區油塘邨,於○二年創校,現時約有一百名學生。梁淑貞的代表律師早前向法庭透露,本案調查期間,廉政公署取走負責幼稚園財政的會計師行文件,影響校方報稅,結果稅局將幼稚園剔出免稅慈善團體名單,房署亦因此向幼稚園下搬遷令。
房署發言人昨稱,由於早前接獲教育局通知,指基督教臻美秀華幼稚園不再在慈善機構名單內,經考慮後,該署決定不再以優惠租值,繼續出租單位予該辦學團體,並於今年四月卅日向租用人發出遷出通知書。但為免影響該校學生,房署改以市值租金與辦學團體商談原址新租約,細節目前仍在商談中。
此外,該校亦因失去非牟利團體資格而不能參與幼稚園學券計劃及獲得其他資助,但教育局稱,已入讀該幼稚園的學生,仍可繼續獲學券資助至完成幼稚園課程畢業為止。本報曾致電校方查詢,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教育局發言人另指,當局會根據《教育條例》處理校監的任命。根據條例第37條,若常任秘書長覺得某學校的校監有以下情況,包括該校監不再是出任校監的適合及適當人選、並無令人滿意地執行校監的職責、已停止執行校監的職責、或校董會多數校董不再接受該校監為學校校監,便可撤回其對該校監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