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司法不會干預立法

對於曾鈺成運用主席權力終止辯論,本欄一早已經判斷法院不會受理。嚴格而言,法院不是支持曾鈺成所作的決定,而是不插手立法會的事務,立法會內部的事情,尤其是開會的程序,應該留給立法會自己協商解決。

法院跟立法會有工作上的關係,除了解釋《基本法》時會參考《基本法》的條文,法院在判案時,最主要參考的成文法例,都是由立法會通過的。

我們不要就此來判斷立法和司法孰高孰低、孰輕孰重,但事實就是如此,司法部門參考的法例,都是由立法會辯論和通過,所以立法會應該討論和辯論法案,通過的程序又應該有步驟,如果法院參與意見,那手真是伸得太長,也予人不尊重立法機構運作之感,所以司法和立法要互相尊重。

梁國雄的司法覆核,法院當然不會受理。梁國雄的指摘,基本上是政治問題,而事實上,拉布的本質也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梁國雄不滿,就應該選擇政治途徑,在立法會搞不過曾鈺成,可以到立法會外搞,絕食又好,靜坐又好,總之不應告將官去!

拉布是政治問題,所以真的要拉,就一定要選擇一個適合的議題,一定是議案本身非常不得民心,但政府卻利用執政的優勢去耍強權,那在野黨冒險博一博,來個大規模拉布,要執政黨打賭一鋪,大家攤牌,如果不是這一類議案,議員不會去搞拉布。

再說,禁辭職議員再選,只是可容爭議,而不是人神共憤那一類。如果開四個政府位也玩拉布,誰要付政治代價?玩開政治的人都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