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政府總部有保安員烈日當空下站崗中暑,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行政署塞責,不理保安員死活,「將啲嘢外判咗就唔理人死活」,要求行政署設立有冷氣設備的更亭;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會長姚忠耀強烈批評,有關公司沒有為員工提供遮蔭設施,已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
王國興表示,外判管理公司只會就政府合約辦事,新政府總部的管理及保安本身就不應外判,「即使外判亦唔應該唔理前線外判員工」。以今次事件為例,「完全係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員工工作安全冇保障,應該喺閘口加太陽傘,同向員工提供飲用水,如果要永久設立站崗,就應該要加裝有冷氣的保安更亭」。
王指出:「一啲私人屋苑或工廠等等,閘口都設有更亭又或太陽傘啦,保安員可以隨時有遮有擋。堂堂政府總部竟然欠缺,要保安員在烈日下暴曬站崗,實在離譜!」
姚忠耀則認為,無論在炎熱抑或寒冷天氣下,僱主均有責任保障戶外工作員工的安全,要求新政府總部在保安員站崗的位置增設保護措施,「連保安員都冇保障,點樣去為政府總部保安呀!」負責管理新政府總部的行政署,亦有責任監察外判公司。
另外,急症科專科醫生彭繼茂指出,當氣溫高達攝氏三十二度時,將與人體皮膚溫度相若,除散熱慢外,亦變相會吸熱,半小時後人的體溫將提升一至兩度,令心跳加速、血壓上升、出現缺水、電解質流失及神志不清等,如僱員難以出汗,除代表缺水外,亦可能是腦部受影響。
香港工人健康中心項目經理孫同祥表示,為避免工人於酷熱天氣下出現中暑,政府應盡快立法規管僱員在高溫下工作的休息時間,如在某個時段有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等。根據相關條例,如僱主未有採取足夠措施預防僱員工作時中暑,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