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前空姐指李國寶表弟涉騙錢求饒

【本報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表弟鍾嘉禧,夥男友人「充闊少」涉騙前空姐女友逾千萬元案,女事主昨續作供指,她與母親交巨款投資後懷疑受騙,她曾質問鍾並聲言報警,鍾即「現形」承認並非住在加多利山豪宅,只是住在馬鞍山;又承認因知道事主準備賣駿景園物業將會有錢,而與男友人合謀騙她的錢;事主更指鍾當時聲淚俱下稱「無本事做蠱惑仔」,然後攤在地上,捉着事主母女的腳要求原諒。

曾任空姐的事主李月華供稱,自○八年二月她當時男友,即次被告何家麟(四十三歲)要她用信用卡透支六十萬元現金外,又要她花二萬元買鮑魚,之後又逼她到泰國芭提雅旅行,臨行前又要她先透支十萬元,惟整個旅程中何只窩在酒店房內上網賭錢。

「見番兩周攞百萬恐怖」

事主稱追討欠款不果,至同年六月才再與何聯絡,但何甫見面又向她借九萬元,事後雖有還款,惟七月初何又聲稱公司周轉不來,再向她要一百萬元。事主稱:「我覺得好恐怖,只係見番兩周便問我攞一百萬!」她沒有答應並即時離開,稍後二人分手。

同年八、九月首被告鍾嘉禧(四十二歲)找她,並稱其「表哥」將投資二千萬元到何的公司後,他便能還款予事主,惟鍾最終未有還錢。後來事主母被友追債,其母向友哭訴,友說:「你仲信你個契仔(鍾),報警啦!」母便致電鍾表示要報警,鍾即時獨自上事主家,承認全部事情只是騙局及要求原諒。鍾、何、第三被告尹廣全(四十四歲)及第四被告鄭振達(卅五歲),被控欺詐、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洗黑錢等六罪。

案件編號:DCCC 11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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