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紮繃帶男涉一周三次非禮

【本報訊】十八歲中學女生、一星期內三次遭右手紮繃帶的陌生「獨臂男」,在地鐵車廂中非禮,她心有不甘,但礙於尷尬,亦心想沒有人會相信一隻手受傷的人會非禮別人,故只有啞忍。惟她在校內按捺不住嚎哭,終在老師鼓勵下報警,並鼓起勇氣面對色魔,協助警方破案。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被指涉案廿九歲被告陳家駿,報稱任職保險公司文員,他否認三項非禮罪名。女事主昨供稱,她於去年十月十三、十七及十八日早上乘地鐵上學期間,都遇上右手受傷紮上繃帶的被告,被告每次都趁車廂內人多擠迫時站在她身旁,伸出沒受傷的一隻手,觸摸她腋下、臀部及大腿,其中一次更企圖用手指鈎起她的校服裙。

女生每次皆眼神警告

女事主每次都有直視被告以眼神警告,被告若無其事亦不會停手,她想向其他乘客求助,但似乎沒人發覺她受辱,她不想成為焦點,亦心想其他人會因被告受傷而相信他,故沒作聲,打算再見到他時避開便是,但屢次給他盯上,她坦言:「我唔甘心,覺得好委屈,佢身邊有其他女仔,點解唔摸佢哋淨係摸我?」

女事主想着想着,終在學校內大爆發驚動老師,並在老師鼓勵下報警。數日後,她由便衣警員陪同上學,再遇上被告盯着她,她憶述:「當時我好驚,但我要勇敢望番佢,仲伸手捉住佢,話畀警察聽佢就係非禮我嗰個人!」被告事後雖有招認,但就聲言是受警方所誤導。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 422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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