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法治就是無父無君

「我爸是李剛」事件在香港出現翻版,違例泊車的黑超男態度囂張地辱罵前來抄牌的警員,還企圖狐假虎威聲稱「油麻地警署署長係我世叔伯」。

香港雖然是法治之區,然而總有一些以神州惡棍為師的盲塞刁民,以為利用特殊關係就可以得到特殊權利,犯了法也可以逍遙法外。當然,類似法官姪女Amina掌摑警員而毋須入獄的畸怪個案還是偶有所聞,可是這一位千金小姐最終仍然因為違反感化條例而收監法辦。

為甚麼非要認親認戚不可?那是中國人根深柢固的陋習,關係最重要,刑不上大夫。如果要在中國傳統之中找一派比較平等的思想,我會說墨子。墨家學說鼓吹兼愛,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儘管被孟子狠批為「無父無君」,可是你不得不佩服其思想超前了中國二千年。

法治精神不是人人平等嗎?管你爸是權貴也好,管你媽是婊子也罷,你撞死途人就要坐監,你違例泊車就要罰款,即便是曾蔭權非法僭建,麻煩找人拆你屋。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正正是一視同仁的體現。兼愛的另一面是兼罰,墨家有巨子腹(姓腹的宗師),其子殺人,雖然秦惠王已免去其死罪,不過巨子腹依然堅持其子必須遵循殺人者死的規條處以極刑。

所以我說,法治就是無父無君,有父有君的所謂依法治國,徒然讓「我爸是李剛」之徒玷辱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