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診斷患上癌症,病人會承受很大的心理、生理和工作壓力。若然患病的是遠道來港工作的外籍家傭,問題就更大了。首先,至親好友都不在身邊,缺乏支援;第二,她們接受治療期間一般都無法正常工作,有時甚至可能反過來要僱主照顧;第三,部分抗癌藥物在公立醫院屬自費藥物,她們大都無法負擔,基本醫療保險所提供的保障也很有限。
僱主其實也是很徬徨無奈的,若然和患癌的家傭終止合約,她們便無法留港接受治療,回到較落後的家鄉,很可能得不到適當的治療,良心上又實在過不去。家傭接受治療期間,日常的繁重家務也要盡快解決,一時三刻又很難找人幫忙,如僱主夫婦都外出工作的話,問題就更大。
在診治外傭時,我都會盡量邀請她們的僱主一同來討論治療方案、療程長短和康復機會等,以確定病人是否能留港接受治療。本港三十多萬外籍傭工中,大部分都是二十至五十多歲女士,患的多是早期乳癌,康復機會一般都很高,我所接觸過的僱主,大部分都很關懷體諒,病人都可在手術後順利接受化療和電療等輔助治療。
約兩年前,有一名英國僱主帶同患癌的菲傭來診所,僱主原本急於離港回國工作,已準備和菲傭終止合約,但在得悉她患癌後,又擔心她無法再在香港另覓僱主,要被迫回鄉而無法接受適當的治療。最後,僱主做了一個令我難忘的決定,就是帶同菲傭到英國繼續治療。
東區醫院臨床腫瘤科顧問醫生
游子覺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