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治亂世用清官

如果遍及神州大地的黑心食品製造商必須定以重罪,我說最適合不過的罪名有兩條可供選擇,一是反人類罪,二是種族滅絕罪。兩者權衡之下,還是覺得反人類罪比較適合,畢竟無良奸商嚴格而言已經不是人類,牠們以禽獸不如的冷血行為反人類去也。

黑心食品之中,暫時而言以坑渠油最惡心反胃,正常人類會在污糟邋遢的坑渠裏扒糞提煉食油嗎?不可能嘛。偏偏咱們號稱禮義之邦的偉大祖國就是有喪心病狂之徒利用穢物大發不義之財。尤有甚者,炮製坑渠油的廠商規模龐大,公安部證實有企業收購坑渠油加工,生產食油售到市場,涉及全國十四省,估計流入餐桌的致癌食油數量驚人,受害民眾不計其數。

雖說公安部近日搗破六個黑心工場,繳獲逾百噸由坑渠油煉製的食油,可是嘛,一雞死一雞鳴,在一個監管制度甩皮甩骨的社會裏頭,黑心工場肯定捲土重來。

人們常說,治亂世用重典,懲治奸商最佳辦法是殺頭。重典固然可以用,不過世光痞人我卻有一個問題,誰有資格治亂世?要是負責治亂世的竟然是貪官污吏,後果只會亂上加亂,黑心食物永遠禁而不止。

因此我說,治亂世用清官,惟有清官才有資格透過重典儆惡懲奸。奈何官場腐敗,尋找清官的難度,恰似閨門剩女要嫁一個絕世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