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資處甩漏亂罰息不公

學生資助辦事處負責學生津貼及貸款審批及把關工作,一旦出現「甩漏」將直接對學生造成影響。一名大學畢業生搬家後曾主動向學資處更新地址,結果更新地址不成,反被誤收逾期利息。學生組織指事件反映學資處行政混亂,做法對學生有欠公允,須就事件追究責任。

李先生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向學資處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年前開始還款,一直未出亂子。直至去年十月,李因搬家而更改地址,更特別透過傳真方式通知學資處有關更改地址事宜,惟遷往新居後一直未接獲任何繳款通知書,「如果張單寄返去舊地址而又冇人收,照理都會退番畀學資處,佢哋(學資處)一定會通知我。」

「冇收過單點還錢?」

一直未有接獲任何聯絡的李「不虞有詐」,「都冇收過單,點會貿貿然去還錢?」直到今年四月,李才接獲彌償人(擔保人)通知,指學資處曾多次追收欠款,李才獲悉學資處尚未更新地址。「我一直都冇收過學資處電話,最後都要我主動聯絡學資處,但到依家都只係收到張新單,話我欠交嗰兩期都仲未收到。」李又指接獲彌償人知會後已即時繳款,但最新一期寄往新地址的繳款通知書卻被追收七十元逾期利息。李指事涉學資處未有更新地址,卻無端被追收利息,「點可以將疏忽諉過於人?」

學資處發言人指出,凡透過網頁更改地址者會獲發確認通知,若通過其他途徑,除非主動要求確認通知,否則將不會獲發任何形式的知會。發言人又指倘還款人於繳款到期前七日尚未接獲繳款通知書,須主動向學資處索取通知書副本,即使未收到繳費通知亦須於到期日清繳欠款。學資處以往處理類似的個案會酌情處理逾期利息。

不過,在本報轉介後,李先生已獲豁免五十多元利息,但因當事人認為事涉學資處出錯,即使金額有限仍堅持要求全數豁免。

團體促調查追究責任

「呢件事反映學資處行政甩甩漏漏,明知有問題點解唔主動聯絡學生問清楚,咁嘅做法對學生好唔公平,一定要調查到底係邊個嘅責任!」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陳倩瑩認為,逾期利息設立主要針對刻意拖欠償還貸款者,如發現情況特殊,學資處理應作個別處理。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淑莊指出,學資處應於接獲更新地址通知後,在一定期限發出確認信,以便雙方知悉更新成立,出現問題後亦非由還款者承擔所有責任。

記者 陳婉蘋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