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近年多次以不同方法阻撓傳媒採訪,剝削市民的知情權,包括以不具名方式及選擇性地向傳媒「放料」或「吹風」、延遲發放突發事故消息,以至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胡椒噴霧噴中、甚至正式被拘捕等。其中警方更是打壓新聞自由的「打手」,警隊高層每每於事後承諾會檢討改善及加強與傳媒溝通,但實際上對傳媒的打壓和監控,卻是愈來愈明目張膽和粗暴。
二○○二年,警方在遮打花園展開行動驅逐爭取居港權人士,過程中用手銬鎖起兩名拒絕進入採訪區的記者,引起傳媒及社會強烈反彈。警方當時辯稱是因為記者「情緒激動」,用手銬是要讓他們冷靜,並非正式拘捕。
然而近年警方開始毫不避忌,多次「打正旗號」拘捕記者,例如上月的七一遊行晚上,警方在沒有任何預警下向記者及示威人士施放胡椒噴霧,至少三名記者臉和眼部被直接噴射,至少有兩名攝影記者倒地,一名攝影記者更須送院治理,另有一名在場採訪的實習記者被拘捕。
本月中,三名記者在添馬艦新政府總部進行偵查採訪時遭警方截停問話,其後將他們帶返警署,並以「企圖爆竊」罪名拘捕三人,拘留多個小時後才分批獲釋。
除了粗暴對待記者,警方亦曾試圖以其他方法阻撓傳媒採訪,剝削市民知情權,包括單方面決定不公布被捕人士的姓氏,在傳媒圍攻下始收回措施。警方在○四年實施通訊數碼化後,承諾每日公布一百宗案件的資料,但根據今年四月一項統計,警方每日平均只發布了十三宗事故訊息,而且大部分未能在事發後廿分鐘內發布,有逾一成消息更超過一小時後才發布。
除了警方以外,政府近年使用「吹風會」發放消息亦愈來愈濫。調查發現,政府在去年三至五月的短短三個月內,一共舉行多達十二次閉門「吹風會」,獲選參與傳媒報道時,不能透露發放消息官員名字,在「吹風會」進行期間一律禁止錄音及攝影,甚至規定傳媒不可找相關人士回應,只准單方面報道官方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