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港鐵慳錢三招隨時犯法

【專案組報道】港鐵上月加票價惹民憤,民間為抗衡港鐵「劏客」,網上近日廣泛流傳「慳錢三大法」,包括只付一程車資便可乘搭兩程港鐵的「假轉乘法」;相約不同地區的乘客在途中交換車票的「換飛法」,及「上水站假落車」法,由於部分方法可慳七成七車資,吸引不少網友倣效。

然而,部分慳錢法觸犯港鐵附例,港鐵及律師均警告乘客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因小失大。

假轉乘換車飛

第一是「假轉乘法」,網民覷準由尖東站出閘,然後在尖沙咀入閘仍被視作同一旅程的特點作假轉乘。乘客先由其他車站前往尖東站並用八達通出閘,用同一張八達通卡拍卡但不入閘,期間處理私人事務,到回程前便用最便宜的單程票入閘,到目的地(至少與出發地點隔一個車站)改以八達通卡出閘,因整個過程會被閘機視為同一旅程,乘客可享用轉乘優惠,達到慳錢目的。

第二是「換飛法」,如乘客甲住西灣河,往東涌工作,而乘客乙為東涌居民,工作地點在太古,乘客甲預先購買價值四元的單程車票,乘客乙則以八達通卡入閘,在站內交換車票。

可控欺詐重囚

第三個是「上水站假落車」法。由市區乘港鐵前往羅湖站,如在上水站出閘再入閘即可慳錢,以八達通由尖沙咀到羅湖為例,車費三十四元八角,但到上水出閘,車費為十一元,再入閘至羅湖,車費為十九元五角,共三十元五角,較直接到羅湖慳四元三角。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若乘客被港鐵職員直擊整個交換車票過程,可被控欺詐罪中的「以不法手段獲取金錢」,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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