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警衞鐵筆傷人候懲

【本報訊】影帝周潤發擁有物業的長沙灣豪宅嘉珀山,該處的一名男高級警衞,疑不忿遭二男一女的下屬聯手針對誣衊,或會令他丟職,遂用刀及鐵筆襲擊三人報復,之後更跳橋企圖自殺。但他自殺不成昏迷一個月及留醫半年後,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有意圖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法官明言會判予長期監禁,但先索閱其背景及精神科報告,將他還押至七月廿日始判刑。

自殺不成致殘障

被告劉煜成(五十六歲)昨應訊時行動不便,但並無持輔助步行器,而起身認罪時則要雙手緊握前面圍欄始能站起。辯方求情指,被告與三名事主素有嫌隙,懷疑他們作虛假指控令他有可能被解僱,在工作壓力及種種恩怨下而犯案。而被告事後跳橋自殺不成,更令雙腳有殘障,下半世更行動不便。

案情透露,女事主麥婉群(五十八歲)於去年八月六日凌晨,在嘉珀山屋苑二座大堂當值時,突遭被告從後用硬物猛擊頭部數次,旋即不省人事。被告稍後到警衞控制室,乘男事主馮錦才(四十六歲)用膳時,用硬物襲擊馮頭兩下,馮轉身看見被告手持鐵筆,遂奮力避開之後昏倒。

被告之後再往屋苑一座地下大堂,用鐵筆向在該處當值的另一男事主羅永基(五十七歲)擊打額頭,右頸又被硬物割了一下,羅吃痛尖叫呼救,被告逃逸。羅遇襲後到二座及控制室求救,發現麥及馮滿身鮮血,羅於是報警。被告亦自行報警自稱傷人,並表示打算在龍翔道附近跳橋自殺。警員接報後迅速掩至,發現被告躺在橋下仍然清醒,遂將他拘捕及送院。

案件編號:DCCC 3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