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維修中沙井變跌人陷阱。渠務署外判工人,昨晨在沙田大圍村搬開沙井蓋,擬進行渠務工程,但井口疑無擺放圍板或警告字句,一名四歲男童由母親拖着手入村時,疑甩開母親的手開心奔跑,但失足倒豎葱式墮入逾三呎深沙井底,受傷嚎哭,母親愛子情切,立即將他救起送院,警員事後向工人口頭警告。
現場是大圍村第四街一間村屋對開,昨晨十時許,一名渠務署外判工人,在上址揭起路中一個約三呎乘兩呎沙井蓋,進行工程,鐵蓋放在井口旁,惟疑沒有擺放圍板或警告字句。
泵管卡腳 嚎哭掙扎
不久,一名姓盧男童偕同姓劉(廿八歲)母親,手拖手入村,盧童活潑好動,疑甩開母親的手,高興地向前走,但不為意前面為沙井口,失足跌入沙井,頭先腳後如插水式跌入井底,前額及右眼角受傷,痛極大哭。當他極力掙扎欲爬出時,腳部卻被泵管「卡」着,其母驚見愛子被困,慌忙報警。
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往現場,並出動消防蛙人協助,幸在抵場時,盧童已回復冷靜,可自行鬆開泵管,並由母親救起,期間,她亦幾乎被渠蓋絆倒,而其眼鏡亦跌入沙井。盧童由母親陪同送院治理,其母一直在旁安慰,並流下慈母淚。警員向工人口頭警告,並提醒他注意安全措施。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意外若涉及有人疏忽,造成人身受傷,情況猶如市民在交通意外中受傷,加上男童年紀尚小,若傷勢嚴重致半身不遂,有可能影響其一輩子,受傷男童可按痛楚及傷勢,循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