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婆肯定無運行,因為造成他人身體損傷,觸犯刑事罪行,就算是被打的老婆不報警處理,心中有條刺,對家暴的丈夫必然心淡,會無心做家務,而且朝見口晚見面,雙方面阻阻,丈夫回家,難有溫馨可言,更糟糕是對下一代造成極壞影響,小孩子長大,會對忍辱負重含辛茹苦的母親非常孝順,對在家中製造麻煩的父親難有真感情,這樣的丈夫,「臨尾幾年」難有好日子過,到那時才捫心自問,已後悔莫及。
中國古時,婦女的社會地位雖然不能與男人平等,但其尊嚴也受到法律保護,打老婆要付出的代價,比今時今日要高出千百倍。根據歷史記載,中國第一個因打老婆而被判死刑,是三國時代的劉琰。劉琰與劉備並無親戚關係,因為一直追隨劉備打江山而得到重用;劉備去世後,劉琰在丞相諸葛亮身邊工作,有一年,劉琰的太太胡氏入宮為太后祝壽,太后留胡氏在宮中陪她一段時間。劉琰懷疑胡氏與劉備之子劉禪有不軌,不查問清楚就打罵胡氏一頓,逐出家門。胡氏告官,劉琰被刑拘受審,獲判死刑。這是正史,《三國志》記載:「胡具以告琰……琰下獄……琰竟棄市」,棄市就是公開斬首。寫《三國志》的史官陳壽如此評價劉琰:「招禍取咎,無不自己」一言蔽之就是咎由自取。但《三國演義》把事件推遲在奸宦黃皓干政期間,以襯托劉禪昏庸無道。而歷史真相是劉琰被處死時,諸葛亮仍然主政,以諸葛亮的忠義英明,絕不會讓下屬冤枉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