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行街購物,我沒甚興趣,既然同行朋友喜歡,我陪太子讀書也沒相干。早餐吃完,我們便去了一家大百貨公司準備掃場。
由最頂的7樓開始向下逐層進軍,未逛到一半樓層她經已買了4隻手臂的東西。4隻手臂的意思,是將盛滿戰利品的膠袋掛在手臂上,竟然可以密集式掛滿4隻手臂—包括我和她的手臂,但我卻沒買任何東西,當然掛在我一雙手臂上的就是她掃回來的貨,並且是她要我幫她攞的。「不如開個Locker暫時放住先啦,都是¥300。」我提議,她贊成。於是我們走去車站找個Locker,不過她竟然如此向我道:「你去唱錢畀啦,你話開o架,你攞唔到之嘛!」
如是者,行程來到最後一晚,兩位住在當地的香港朋友相約我們兩個吃晚飯餞行。我們那天分開逛街,由於朋友開車並約了8時在新宿某地點集合,我便叫她不要遲到,因為那附近沒地方停車的,若然必須遲到的話,也請早點打電話通知我。誰知過了8點,我等了又等,車兜了又兜,她的蹤影完全沒出現過。我站着等呀等,8時45分她終於施施然拿着一袋二袋出現:「我掛住買嘢唔記得約咗你,我唔去喇,仲有好多嘢要買,不過你幫我攞呢啲返去酒店先啦,你哋有車嘛。」然後,將手上所有戰利品推給我便轉身離開。
回港後,我卻沒有跟這朋友反面,友誼仍然繼續,只是不會冒險地再次結伴旅行了。
網址:www.facebook.com/lamwaimei/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 爆料熱線: | (852) 3600 3600 | 電 郵: | news@opg.com.hk | 網上爆料 |
傳 真: | (852) 3600 8800 | 手機網站: | m.on.cc | ||
SMS: | (852) 6500 6500 | MMS: | ireport@o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