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孝順父母

農曆新年期間,帶着小饅頭到處拜年,親友們除了祝她快高長大、身體健康外,還提醒她要孝順父母。想了一會,才發現這句話原來「關我事」。

「孝順」二字,口說容易,但甚麼才叫孝順?是我退休後饅頭仍供養和照顧我?到我七老八十時,她仍會挽着我的手,扶我過馬路?無論如何也不讓我住老人院?

拜讀了「八爪魚家長」趙兄和梁兄的文章,才知道孝順的英文是Filial Piety。真慚愧,連正確的讀法也不懂,恐怕我也不敢教饅頭怎麼讀,亦難怪學校的老師只會教分享(Share)和禮貌(Polite),卻很少告訴小孩子甚麼是孝順,因為,孝順是不能在班房內做出來的。

坊間有很多人云亦云的說法,認為這樣是孝順,那樣就是不孝。個人認為,孝順的確不是做出來的,而是一份情感上的維繫。

香港人甚麼也用錢來衡量,以為只要有錢給父母「買嘢食」,給他們住大屋,再請個傭人來照顧,那就是孝順。也不能怪我們,因為上一代的父母辛辛苦苦供養我們,也是希望我們能「搵到食」,不用為兩餐而憂。所以,童年時我的確以為,將來給父母很多錢,他們便會覺得我很孝順。

實情是,當我每次給錢爸爸時,他也很用力地推卻,有時即使收了,轉頭便拿一封大利是「回贈」給孫女饅頭。看見兒子能獨立,他當然高興,但最令他開心的,相信不是那些金錢,而是我們一家人在感情上仍緊緊地維繫着,縱使時有分離,但無時無刻都互相關心,互相愛護。

這些日子,我最開心的時刻,就是饅頭肯過來親親我,或要我抱抱,這些感覺是永恒又無價的。對我來說,只要她以後也願意和我保持着這份最親密的關係,她就已經是一名「孝順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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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