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是愛登士家庭的大宅,內裏亦沒有怪形怪相的人物,相反,它其實是一所很平凡、很寧靜的咖啡小店。它的瘋狂,純粹源於其名字──「Madhouse」。
家住三藩市灣區內一個名不經傳的小鎮布里斯班(Brisbane),鎮上只有一條主街,輕微往上斜,兩旁有十多間商店,而這所咖啡店,就在主街的盡頭。靠在窗旁,可以俯視整條大街。在此鎮住了多年,竟然是到今趟才第一次走進這小店,一坐下,便深深愛上了。
店內沒有甚麼豪華裝修,只有五、 六張木桌子,想享受一下加州陽光的話,旁邊的小園子還有幾席雅座。店內所賣的,都是一般咖啡店的東西:咖啡、茶、曲奇餅、蛋糕等,但和連鎖咖啡店不同,這裏有一份難以形容的親切感。由於此鎮位置頗偏僻,外區的人一般很少會進來,所以來光顧的客人,大都是鎮上的街坊;而且,幾乎每一位都是互相認識的。甫踏入門口,便會互相問好,手執一杯香濃的熱咖啡,然後吐吐屋頂滲漏的苦水、談談下午的剪草大計,優優悠悠、與世無爭,一點也不瘋狂,這正是我最喜歡的氣氛。
這裏成為我今趟旅程最常到的地方,大部分文章,包括之前的「51區歷險之旅」,都是在這裏執筆的。多得店員獨特的音樂品味,聽着充滿美西情懷的鄉謠音樂,或是毫不吵耳的現代搖滾,看着窗外的藍天,還有那棵搖曳中的翠綠大樹,寫作靈感分外澎湃。
今天走進店子,那女店員竟然主動的說:「Iced Tea?」(因為我每次都是獨沽一味)原來,我已成了店子的「熟客」。香港友人見我常常在這裏「打卡」,便留言說:「當年J.K.羅林也是坐在英國的同一間咖啡店,寫完了《哈利波特》。」我當然不能與她相提並論,不過倒認同,合心意的咖啡店,可遇不可求。明天便要離開三藩市了,這所「瘋狂屋」,肯定是最捨不得的地方之一。
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