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和生活,是兩碼子的事。愛對方,要一起生活,還是生活裏有對方便行?兩個人能很愛大家,但偏偏不容易一起生活。
我的家一定要以貓為先,對方可能討厭貓,不然就是鼻敏感,就算家裏僻間貓房也不行,對人對貓都不公道;我喜歡毛公仔、小擺設,一屋都放,對方是極端簡約分子,多放一個沒功能的東西都覺礙眼;我喜歡向南樓,我又怕冷,他卻嫌景觀不夠向北的好,即使真的冷起來,他說開暖爐便行;我說家裏太冷,人會生病,他說人沒有那麼脆弱;對方說家裏不想有油煙,不能煮食,我偏偏最愛下廚;他不想房子裏有衣服在晾曬,但我卻不想把衣服拿去洗衣店。凡此種種,要真的列出來,生活的分歧要列一生都列不完。忙着列,就忘了愛,最後沒有從愛變成不愛,只是愛淡了,就是連愛的感覺都忘記了。不說結婚,只說同居,就夠是戀愛的墳墓。
但也有說,人人對生活的要求都不同,與其一一列出,不如就用愛解決好了。你愛他,他愛你,好多分歧不再是分歧。生活也不再強調分野,卻是共同經營。天大的分歧也可看成是挑戰,一一跨過後,愛會更深。
生活很計較的,講愛就不該計較了。那就是說如果愛得夠,再計較的人也會變得不計較。但如此不計較又能維持多久?原來要愛得夠,還要愛得夠久。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