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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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之歌:騙自己

做娛樂圈的,不成文,還是要騙一下人。真性情要瞞,即使再愛講髒話,鏡頭面前就是不能;公司說好了要做玉女,再愛蒲也要壓抑。樣樣真的都賣,全部都賣,觀眾見到也不開胃,寧願你繼續騙他們好了。

也有人死心不息,總是想拆穿人,好像也不太成功。現在人人都懂打扮,人人都容易被騙。有時也不一定是全心要騙人,只是看的人觀察力弱,自己看不清人家的全部,就說人家隱瞞。

做人,很有可能就是一生的在掙扎要老實還是瞞騙,同時也在一生的猶豫該拆穿人或不拆穿人好。小時候的自己,不太懂隱瞞,父母也覺得好,最少他們可以做甚麼算很清楚了;到了青春期了,更不喜歡隱瞞,因為想玩性格,不愛就出聲,喜愛的就要講,所以算是很臭脾氣。如此性情到現在還是留着,所以常跟人「開拖」,樹敵處處。只是到了近期,我才開始試試控制一下,但結果一般。

最新的手段是,如果是無傷大雅的事,我傾向騙人,講人家愛聽的說話,講不會「死」的說話,技巧一般,但講好聽的話,人家一定全收。但是關於自己利益的,我肯定如實照講,關於別人的權益的,有時我還是多事,總是加把嘴,「懶」誠實的替人出頭了。誠實有時還是笨的,但我不想對不起自己,所以還是付了點代價。

現在還是會瞞人家的,穿高跟鞋然後用褲管蓋着,塗香粉來蓋體味,腳底的繭可以不見光就盡量隱瞞。我向他人隱瞞,因為我在乎,但自己,卻是最不可以騙的。

我還是做不了娛樂圈,他們最強的,就是騙自己。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