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於康宏總部舉行的股東大會上,有與會者提議,由於郭曉群及第三大股東陳佩雄,與另一名股東王鵬英捲入訴訟,建議不計算他們合共39.68%的股票。
有關建議獲得大會主席、康宏執行董事黃雪輝接納,並且援引公司章程第74條賦予大會主席的權力,否決上述股票的投票權。
亦有參與本次會議的人士透露,代表郭曉群的一方在會上隨即提議,由於陳佩雄亦入稟控告康宏所有董事,以及持股29.98%的台灣富邦蔡氏家族旗下公司,要求大會不計算他們的股票,惟黃雪輝以「沒有基礎」為由否決該提議。
之後馬時亨一行人提早離場抗議,並移師到灣仔的一間酒店,聯同約20名小股東自行進行一場股東大會,並由致同會計師行點票和監票,隨後亦宣布有53.53%股東投票罷免上述現任董事和換入新董事的議案。
被問到自行舉行股東大會的法律效力,譚禮寧稱,會再諮詢法律意見,作下一步行動,希望監管機構介入。馬時亨則表示,他想進入康宏的董事局,問題是該公司的現任董事及管理層卻進行不同動作,諸多阻撓,證明公司的企業管治沒有最差,只有「更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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