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勒令宏僑投資停止交易

香港證監會周二向香港宏僑投資發出限制通知書,勒令該持牌法團停止交易,但未有公布原因,只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證監會對上一次「出手」勒令證券行停止交易已是一七年七月,當時向年興行資產管理發出限制通知書。

證監會禁止香港宏僑在未取得該會事先書面同意下,進行獲發牌受規管活動的任何業務,以及處置其持有或代其客戶持有的任何財產,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該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而言,發出限制通知書以保存由香港宏僑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可取的做法。

同時,香港交易所(00388)亦暫停香港宏僑與該所交易平台的聯通,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估計與孖展新例無關

根據證監會的持牌人公眾記錄冊,香港宏僑持有一號牌(證券交易),發牌日期為○五年三月。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香港宏僑沒有做孖展借貸,相信今次事件與孖展新指引無關,至於具體原因則不便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