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沽空機構頻出手狙擊個股民企。有人視沽空機構為正義之師,有人認為其擾亂市場秩序。惟小妹認為,沽空機構的存在確有助市場自我監察,但其背後欠監管,且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容易引發市場混亂。
回顧近月戰況,先有格勞克斯研究指豐盛控股(00607)操縱股價,接着葛咸城連環狙擊藍籌股瑞聲科技(02018),重申其多宗關連交易未有對外披露、毛利率亦高得不合理。
接着科通芯城(00400)被峰火研究指控做假數,開創「B2G」(Business to Ghost)的營運模式。最新有渾水質疑敏華控股(01999)誇大其商舖收入及盈利,及未有披露債務,以及FG Alpha狙擊達利食品(03799)。
被狙擊的股份後市走勢迥異,有些如豐盛、敏華、達利食品急瀉後大彈,有些如科通芯城卻一沉不起。
小妹雖認同沽空機構有其存在意義,港股上市企業良莠不齊,確有老千股存在。沽空機構透過深入分析調查,向公眾披露有問題的企業,或引發監管當局調查,以保障小股東利益。然而,現行沽空機構存在着兩大問題,包括:(一)部分沽空分析質素參差;(二)涉及嚴重的利益衝突,令其存在加劇金融市場的混亂。
目前沽空機構良莠不齊,部分沽空分析欠詳細,執着片面理據或不完整資料便指控公司造假或有問題。再者,沽空機構存嚴重利益衝突。大部分沽空機構或其關連人士會先沽空相關股份,然後再發出沽空報告,透過股價下跌以賺取利益。
在券商報告中,證券行或投資者若看好相關股票,必須申報該行及該分析員與該股票的利益關係(如持有股權或業務往來等)。若該行或該分析員事先大量買入該股,再撰寫報告唱好,是違法違規的行為。然而,沽空機構事先沽空股票再發表報告唱淡,但監管機構卻視若無睹,這是香港監管機構辦事不力。
沽空機構影響力日增,唱淡股份後其股價即跌這種獲利模式太容易,加上港股流通性不俗,投資者容易借貨沽空,目前對沽空機構的監管又不算嚴,相信沽空機構狙擊港股之事將持續發生。
大華繼顯(香港)策略師 李惠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