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指證券交易欺詐 律師情侶申剔指控

○六年渣打集團(02888)收購台灣新竹商業銀行,及○七年中信集團擬私有化亞洲衛星(01135),上述期間,一對律師情侶被指藉工作之便掌握內幕消息,再促使男方家人「偷步」買入股份,共獲利290萬元。證監會二○一○年入稟高院聲明他們牴觸法律,及要他們交還得益等。4人昨向高院申請剔除證監會針對他們的欺詐及欺騙指控,指證監會提出的理據未能支持指控。

四人是楊碧鳳、李國華、李少英、李少芬,前兩人涉案時是情侶,後兩人是男方的姐姐。證監會指控4人涉及內幕交易,及在證券交易中使用欺詐及欺騙手段。

辯稱只能說違誠信

四人昨稱,證監會指楊碧鳳、李國華從主事人處取得涉案機密股價敏感資料,再分別購入股份,最多只能說有違反誠信責任行為,但不能頂證楊、李二人欺詐;按香港法律,「機密資料」並非財物,故不能作為欺詐罪行之元素;而楊、李根本無責任披露他們掌握的資料,所以亦不構成欺騙。

案件編號:HCMP257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