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有效再分配

早前聽到有評論建議徵收富豪稅,又讀到一名社會學家題為「只重再分配只會製造恨怨與嫉妒」的鴻文。到底香港是否該行再分配的政策呢?行再分配的政策會製造社會矛盾,抑或化解矛盾呢?

筆者會借用特首的語法回答這個問題,再分配政策不應為再分配而再分配,純為均富而推再分配無法不製造矛盾。

但是,香港確實需要更進取的再分配政策。原因很簡單,很多香港人努力勤奮工作,卻仍難以維持起碼的有尊嚴生活,小部分的人不用拚搏卻能養尊處優。

廢除利得稅鼓勵投資

作為經濟學者,當然明白重稅的扭曲效果。全世界都為吸引投資積極減稅,作為開放型而且已是高度全球化的香港,向企業加稅實屬不智。我甚至建議取消一切向企業徵收的利得稅,而改向個人徵稅。

有論者指出:現時富豪收取每年以億計的企業派息,卻完全不用交稅。但是,如果企業在派息前的利潤已被課稅,再向股東另收派息稅就會變成雙重賦稅。

是以我主張取消企業利得稅,而改為向個人收取的企業派息和向變賣資產所得的資本增值徵稅。為了維持政府的開支,向個人收取的企業派息和向套現資產徵資本增值稅,須補回取消企業利得稅所帶來的所有財政收入損失。

能否做到,適當地增加稅率的累進度將是關鍵。但我不會叫這些稅為富豪稅,這些稅亦不是特別針對富豪,這建議完全建基於經濟學理論。

首先,取消企業利得稅可避免對投資行為的扭曲,刺激投資和創造更多職位。取消利得稅對經濟其實有百利而無一害,近年很多國家為吸引外資或留住資金,都已積極削減利得稅,因此把它取消應是最簡單又有效減低賦稅造成的扭曲和巨大的浪費。

擴闊稅階增邊際稅率

筆者建議增加稅率的累進度的同時,應大幅度把稅階擴闊。如此,絕大部分打工仔都可獲減稅。

至於收入在全民最高5%的人士,稅務負擔將會漸次增加,而最高收入的0.1%人士,邊際稅率可提升至50%。我的初步建議是年收入200萬元以下的人士可獲減稅或不用加稅;年收入在200萬以上的漸次加稅,2,000萬元以上的收入邊際稅率可加至50%。

個人入息稅能者多付

由於收入超高的人士,其收入基於某種形式的「獨家要素」(scarce factor)如超常球技、個人魅力、特殊背景或地位、地皮或物業位置等,超高收入並非靠一時的勞動力或氣力。

因此邊際稅率雖高,但也不會影響個人的工作熱誠。能者多付的稅務原則應可減低仇富情緒,廢除利得稅更可改善本港的營商環境。

何濼生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大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