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就股價敏感資料披露的停牌制度建議改革外,敏感資料披露的法定化亦已於本月起實施,為免民事責任,上市公司的披露工作果見不敢怠慢。統計本月首四日,有9宗以內幕消息名義作披露的個案,另有14宗自願公布。
近日上市公司自願公布數量多且涉及範圍甚廣,由生產或銷售數字、交易資料,到集資活動等都有,例如恒地(00012)就披露物業發展項目的入帳安排。由此可見,股價敏感資料定義甚廣,上市公司在披露方面亦從緊處理,預計未來上市公司自願披露公告會繼續大增。
披露法定化後,有關監管權力移至證監會,證監會亦毋須再像過去要經財政司司長批准,便可直接將個案提交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MMT)審理,民事罰則包括最高罰款800萬、及五年內禁止擔任公司董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