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制度已於本月初正式實施,港交所(00388)就實施短暫停牌以容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段內刊發股價敏感資料公告的建議也進入「直路」。市場消息透露,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開始討論短暫停牌建議的諮詢總結,如一切順利的話,預期最快或在明年中正式推出。對於何時刊發短暫停牌的諮詢總結及實施日期,港交所發言人不作評論。
在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制度下,上市公司必須適時披露股價敏感資料,違反規定的公司或高管人員需負民事責任,最高罰款800萬元。不過,現時上市公司不可於交易時段內刊發股價敏感資料公告,若於交易時段內出現須予披露的事情,公司須即時停牌,並待刊發公告後,才可於下一個交易時段恢復交易。換言之,一般需要停牌半日,因而被指停牌時間太長。
港交所去年七月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上市公司可於交易時段內在「披露易」網站刊發股價敏感資料,但須作短暫停牌。根據諮詢文件,有關建議包括公司在刊發公告後至少30分鐘方可復牌;短暫停牌開始前在證券市場已輸入的所有現有買賣盤(包括公司股份及相關輪證的買賣盤)會於短暫停牌開始時被港交所全面自動取消。
諮詢已在去年十月份結束。據了解,港交所收到的意見書,普遍支持縮短停牌時間的大原則,市場預期港交所將會實施短暫停牌,但建議的執行細節可能會釐清。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狄勤思早前稱,實施短暫停牌經紀需進行系統改動,而近年涉及經紀提升系統有不少措施,故港交所會給予經紀足夠時間準備才會推出。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在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下,公司披露股價敏感消息預期會增加,若停牌時間太長,對市場不利,因此商會支持短暫停牌諮詢文件的大部分建議。
證券業協會主席馮煒能表示,只要短暫停牌不是為了取消港股午休時間鋪路,該會原則上認同縮短停牌時間可以優化市場,但對於短暫停牌的時間及是否取消之前的買賣盤,就意見分歧。因為若停牌30分鐘,對部分經紀可能是太短,未必夠時間消化消息及通知客戶,但對大行就可能已足夠。再者,停牌時間也受消息的複雜性而定。
1.短暫停牌結束時間
在「披露易」網站刊發股價敏感資料公告後至少30分鐘,股份方可復牌,復牌時間限於每15分鐘或每半小時開始
2.短暫停牌結束後盤中競價時間
為方便釐定價格,短暫停牌結束後,有關證券及輪證會展開10分鐘的單一競價
3.短暫停牌結束後最短交易時間
結束短暫停牌後須至少有30分鐘交易時間(10分鐘競價時段及至少20分鐘持續交易)。因此,全日交易結束前的最後復牌時間為下午3時30分
4.買賣盤處理
短暫停牌開始前在證券市場已輸入的所有現有買賣盤(包括公司股份及相關輪證的買賣盤),會於短暫停牌開始時被港交所全面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