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分紅免事先審核
外匯局表示,新法規對銀行自身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結售匯交易的外匯監管:
一、是體現「均衡管理」,對於銀行資本金(或營運資金)的本外幣轉換制訂統一的量化標準;二、是體現「便利操作」,結合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的特殊性,梳理整合現有法規中關於銀行自身結售匯的管理政策,規範部分現有政策中規定不夠明確的業務;三、是體現「減少審核」,簡化銀行外匯利潤結匯的事先審核要求,取消銀行支付外方股東的股息、紅利或外資銀行利潤匯出的事先審核要求;四、是體現「抓大放小」,主要規範對國際收支和外匯運行有較大影響的銀行自身結售匯事項;五、是體現「事後監管」,重申對銀行自身結售匯統計和訊息報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