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保釋獲批嚴守8大戒條

於澳洲悉尼捲入性侵案的內地男星高雲翔,經歷95天的拘禁,昨日其保釋申請終獲批准,稍後將與家人團聚。惟在澳洲保釋期間,必須遵守交出護照、在家禁足、每日兩次向警局報到及佩戴電子監控設備等8項條件。而董璇亦愛夫心切,甘願放下內地的事業,搬到澳洲與他共渡時艱。

昨日新南威爾士高等法院於當地時間下午2時開庭,宣判高雲翔的保釋申請結果,他再次透過視像應訊。太太董璇在保鏢陪同下走進法院,繼續保持沉默。正式開庭後,其代表律師提出5項保釋理據,包括:應作無罪推定、警方證據不充足、他在獄中因其演員身份而可能被欺負、董璇已放棄在中國的演藝事業,並已租屋準備好搬到澳洲生活,足見其誠意,以及如獲准保釋,他願意佩戴電子腳鐐等監控設備。

聞判淡定答「謝謝」

及後,法官提出解說,指主要考慮被告會否潛逃,以及保釋後會否威脅受害人甚至整個案件的證據,合共兩個因素,並認為第二個因素的可能性較低,故主要考慮首個因素,並補充指若然他潛逃,很難引渡回澳受審。雖然法官言詞間有所保留,但經過一輪考慮,終宣告批准保釋,但必須遵守8項條件,包括:要住在董璇所租的單位、每日兩次向車士活警局報到、交出自己、太太、母親和女兒的護照、不接近機場100米、不接觸受害人、每日朝九晚五在家中禁足、佩戴電子監控設備及交納保釋金至少300萬澳元(約1,700萬港元)。高雲翔聞判後表現淡定,回答:「聽到了,明白,謝謝。」而現場有支持者鼓掌並向董璇祝賀。

非當庭釋放

雖然保釋獲批,不過高雲翔仍未能當庭釋放,因要先戴上電子監控設備,及待其家人交出護照等。至於董璇全程表現冷靜,直至散庭後才與律師團隊擁抱,並在保鏢護送下匆匆上車離開。

其實高雲翔曾於4月向地區法院提出保釋申請被拒,前日進行第二次保釋聽證會時,亦一度因為擔保人身份受質疑,以及在涉事房間發現的精液及血漬樣本驗出其DNA等因素而令案情再添變數。但據知董璇為表誠意,早已在當地以預付一年租金的方式,租住月租6,000澳元(約34,588港元)的單位,以行動證明陪伴丈夫直至案件審結的決心,相信是保釋獲批的一大關鍵。

8項保釋條件

1.要住在董璇所租的單位

2.每日兩次向車士活警局報到

3.交出自己、太太、母親和女兒的護照

4.不接近機場100米

5.不接觸受害人

6.每日朝九晚五在家中禁足

7.佩戴電子監控設備

8.交納保釋金至少約1,700萬港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