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鳳入稟向周星馳追投資得益

藝人周星馳前女友于文鳳昨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要周星馳於大埔三門仔豪宅比華利山別墅的三間獨立屋及五個車位的投資,將其中一成利潤分給于,但未有述及具體金額。入稟狀指于與周在2002年12月曾訂立協議,于可從周的物業投資中分得周賺取利潤的百分之十。

此外,于於2012年入稟高院,向周星馳追討替周投資山頂「天比高」物業的7,000萬元佣金,法官指周尚未將物業出售,因此毋須付佣,于為此上訴,上訴庭去年准許于修改申索名目繼續訴訟,案件曾在今年1月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