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台灣民政府 女子上訴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組織「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龜山的總部,2016年遭台北市議員李承龍等4人縱火。同案女子邱晉芛判囚7個月,她不服上訴;台最高法院昨日公布,日前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審結。

涉事組織曾辱台退伍軍人

事發在2016年7月15日深夜,李承龍與何守為、林立騰、邱晉芛到「台灣民政府」中央總部縱火,並持鐵錘敲擊總部門口大理石招牌,全程網上直播。4人案後遭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以公共危險等罪起訴。李承龍與邱晉芛分別被判囚9個月和7個月;僅有邱提出上訴。

據了解,「台灣民政府」一名女成員洪秀珠,2016年因發布短片辱罵台灣的退伍軍人,惹來公眾不滿,李承龍等人更縱火洩憤,未釀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