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前日報道,案件近日在楊浦區人民法院開庭。案情指,今年4月底,傅某開始以微商銷售生活用品、維生素片等保健產品。為擴大銷售量,先後通過網絡向他人購買或通過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等公民個人資料。今年6月16日及6月23日,他通過網絡以500元(約595港元)及200元(約238港元)的價格,出售含有個人資料的文件夾給鄧某等人。同月29日,傅男被捕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其親屬退回違法所得的700元。
楊浦區檢察院認為,傅男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公民個人訊息,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隱私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要求他注銷涉案微信帳號、QQ帳號、永久刪除涉案公民個人訊息、賠償損失及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