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賭 搶劫 強姦 廣州17黑漢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前日就一宗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十七名被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搶劫、強迫交易、強姦、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罪名,其中主犯劉茂建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十六人分別判囚兩年六個月至十八年不等。

主犯囚25年 沒收財產

案情指,劉茂建在兄弟劉茂振、劉茂海的協助下,糾集多名同鄉及其他社會閒散人員,以開設賭場為依託,通過高利放貸、強行催收等不法活動,形成一個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該團夥長年在廣州多個區域開設賭場,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參賭,現場發放高利貸,並以暴力手段追債,甚至公然在政法機關門外拉橫幅催債。截至案發時,已有多個受害人家庭被迫害至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甚至有人放棄事業舉家搬遷,逃離廣州以尋生路。

法院認為,該組織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劉茂建作為組織、領導者,應對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綜合各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以及各自在整個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