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冤獄16年僅賠298萬 河南漢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商丘市男子吳春紅早年因一宗投毒殺人案坐十六年冤獄,今年四月才改判無罪釋放。雖然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給予二百六十三萬元(人民幣‧下同,約二百九十八萬港元)國家賠償,但吳與家人認為賠償額太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覆議,前日已獲立案受理。

河南高院本月六日對羈押吳春紅作出的國家賠償金額當中,約一百九十五萬元(約二百廿一萬港元)為侵犯人身自由賠償,六十八萬元(約七十七萬港元)為精神損害賠償,並向吳男賠禮道歉,但駁回吳男的其他賠償請求。

早前要求2120萬元

吳男早前向河南高院申請國家賠償共一千八百七十二萬元(約二千一百廿萬港元)。在河南高院作出的賠償決定後,吳的女兒吳莉莉已表明,家人認為賠償額太低,將申請覆議。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