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居家檢疫 須佩戴追蹤器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政府昨天宣布由本月十一日起,所有不在當局指定設施居家檢疫十四天的入境人士,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違者面臨執法行動。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力部和教育部表示,新規定適用於該國公民、永久性居民、長期准證持有者、工作准證持有者及其家屬在內的所有入境人士,但十二歲或以下兒童豁免。在檢疫期結束前,佩戴者不得離開住所或改動追蹤器。

新加坡心理衞生學院醫療委員會表示,近期發現大批新冠肺炎患者入住心理治療機構,他們因病症的壓力而亟需心理支援,提醒民眾注意自己的心理健康。

另外,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前晚批准,首都馬尼拉地區和周邊四個省份,今天起至本月十八日期間重返「改良版強化社區隔離」的防疫狀態,屆時部分商業活動及公共交通停止運作,只允許步行、跑步、單車等沒有身體接觸的運動。